6.变形监测6.1,一般规定6、1、1,建设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根据项目合同要求、通过项目技术设计对监测内容,监测精度。监测频率 变形预警值。变形速率阈值等作出规定.当监测对象对周边道路 地面、管线及其他对象产生影响时 应将受影响的对象纳入监测中 6.1 2、对多期变形监测项目。每期监测后应提交本期及累计监测数据、全部监测完成后 除应提交各期监测数据及累计监测数据外.尚应提交项目技术报告.6 1,3.变形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点位置应根据工程结构,形状和场地地质条件等确定.工程结构重要节点、荷载突变部位,变形敏感部位应布设监测点,当工程结构。形状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加密布点、2,监测点应设置标志。并应便于观测和保护,3,当监测点被破坏或不能被观测时 应重新布点、6,1.4、变形监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稳定可靠的基准点作为变形监测的起算点,2,当需设置工作基点时 工作基点应设在相对稳定且便于作业的地方 每期应先联测工作基点与基准点。再利用工作基点对监测点进行观测,3 对高层、超高层建筑或其他特殊工程结构、水平位移监测,挠度监测 垂直度及倾斜监测应避开风速大 日照强的时间段,4,日照变形监测应选在昼夜温差大的时间段进行 风振变形监测应选在受强风作用的时间段进行、5,变形监测作业时.应对监测对象及周边环境进行人工巡视检查,6,1.5、当监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进行变形监测预警.同时应提高监测频率或增加监测内容、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2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3,工程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4.工程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6,1,6.当利用多期监测成果进行变形趋势预测时,应建立经检验有效的数学模型,并应给出预测结果的误差范围及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