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使用期间变形监测6 3、1 变形监测不仅要在工程施工期间进行、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如变形仍在发展中.需继续进行监测,直至达到稳定状态为止、稳定状态的判定见本规范第6、3 4条规定、6,3,2。使用中的建筑,基础设施及其场地当已发生变形。或根据工程安全管理需要时。需进行变形监测。鉴于监测对象及其变形特征的不同。具体监测内容及要求需通过项目技术设计确定、6、3,3 工程使用期间。变形监测的频率需要根据变形速率及工程所在地地质条件,工程结构特点等确定.对自施工期间延续至使用期间的沉降监测、倾斜监测。水平位移监测等,本条给出较为明确的监测频率,使用期间 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变形趋势加大时。需要提高监测频率,并立即预警,6。3,4,变形监测中,每期监测后需要根据监测内容计算相应的变形量.累计变形量和变形速率等,并判断监测对象变形是否已达到稳定状态 基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工程实践、对建筑和市政工程。使用期间当最后100d所有监测点的最大变形速率值均小于变形速率阈值时.可认为监测对象的变形已达到稳定状态 可终止监测、计算最后100d监测点变形速率值时 要利用使用期间不少于100d的变形监测数据,就是说若每季度,约90d 监测一次,则至少需要两个监测期的数据,方可判断变形是否已达到稳定状态。但若每半年。180余天,监测。次 则利用该期监测数据可判断变形是否已达到稳定状态.确定变形速率阈值时.需要考虑工程所在地的地基土压缩性能和工程结构特点等,对具体的变形监测项目 其变形速率阈值按项目技术设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