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采光设计3,2 1 采光设计应根据建筑特点和使用功能确定采光等级 3,2 2,采光设计应以采光系数为评价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光等级与采光系数标准值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2、光气候区划应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光气候系数应按表3。2。2、2确定,3,2。3.对天然采光需求较高的场所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室 起居室和一般病房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的要求,2 普通教室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的要求,3,普通教室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0.5 3,2.4。长时间工作或学习的场所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应符合表3,2。4的规定、3。2.5、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设置防止产生直接眩光,反射眩光.映像和光幕反射等现象的措施、3,2,6 博物馆展厅室内顶棚.地面、墙面应选择无光泽的饰面材料.对光敏感展品或藏品的存放区域不应有直射阳光 采光口应有减少紫外辐射.调节和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及减少曝光时间的措施。3,2,7 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窗的颜色透射指数不应低于80、3,2。8 建筑物设置玻璃幕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居住建筑、医院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主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2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玻璃幕墙反射光在其窗台面上的连续滞留时间不应超过30min,3。在驾驶员前进方向垂直角20、水平角、30、行车距离100m内,玻璃幕墙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造成连续有害反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