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采光设计3.2,1,采光设计应根据建筑特点和使用功能确定采光等级,3、2,2、采光设计应以采光系数为评价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光等级与采光系数标准值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2。光气候区划应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光气候系数应按表3 2,2,2确定.3,2,3,对天然采光需求较高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卧室,起居室和一般病房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的要求。2,普通教室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的要求,3,普通教室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0,5,3、2,4,长时间工作或学习的场所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应符合表3,2、4的规定.3 2、5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设置防止产生直接眩光、反射眩光,映像和光幕反射等现象的措施.3.2。6。博物馆展厅室内顶棚、地面、墙面应选择无光泽的饰面材料,对光敏感展品或藏品的存放区域不应有直射阳光。采光口应有减少紫外辐射、调节和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及减少曝光时间的措施,3、2 7,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窗的颜色透射指数不应低于80。3 2 8。建筑物设置玻璃幕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居住建筑 医院,中小学校 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主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2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玻璃幕墙反射光在其窗台面上的连续滞留时间不应超过30min,3,在驾驶员前进方向垂直角20.水平角、30,行车距离100m内 玻璃幕墙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造成连续有害反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