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采光设计3,2,1,采光设计应根据建筑特点和使用功能确定采光等级。3,2 2.采光设计应以采光系数为评价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光等级与采光系数标准值应符合表3 2 2 1的规定、2、光气候区划应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光气候系数应按表3.2、2,2确定,3,2,3 对天然采光需求较高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卧室,起居室和一般病房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的要求、2、普通教室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 级的要求,3、普通教室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0。5.3 2.4、长时间工作或学习的场所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应符合表3.2,4的规定.3.2、5。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设置防止产生直接眩光。反射眩光。映像和光幕反射等现象的措施、3、2,6、博物馆展厅室内顶棚。地面,墙面应选择无光泽的饰面材料 对光敏感展品或藏品的存放区域不应有直射阳光。采光口应有减少紫外辐射,调节和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及减少曝光时间的措施。3,2,7、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窗的颜色透射指数不应低于80 3,2,8,建筑物设置玻璃幕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居住建筑 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主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2、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玻璃幕墙反射光在其窗台面上的连续滞留时间不应超过30min、3,在驾驶员前进方向垂直角20,水平角,30、行车距离100m内 玻璃幕墙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造成连续有害反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