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调试及验收6,1,一般规定6.1。1,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 应在施工进场进行随机抽样复验 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当复验结果不合格时.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6 1、2.建筑设备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验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6.1,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 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5 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6,1,4,建筑节能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复验报告 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建筑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或外墙传热系数检验报告,6 外窗气密性能现场检验记录。7。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8,设备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9,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 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设备系统节能性和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报告。6。1.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并应对节能量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