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3.1,建筑和围护结构3。1,1,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3,1、2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 3,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 1 3的规定.3,1 4,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 1.4的规定 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3,1,5,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3。1,6,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3。1、7。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3,1、8.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 表3、1,8、11的规定,3。1、9,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 5的规定 3、1 10,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0.1、表3,1.10、6的规定,3、1、11,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 1,11,1和表3,1.11 2的规定,3。1,12。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 表3.1,12 9的规定,3、1。13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 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 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3。1,14、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 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2 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3、1。15.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夏热冬暖 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3 1 16。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3,1,17,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 40。3、1,18、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 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3,1,19.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 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3,1。20.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 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