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3,1.建筑和围护结构3 1,1,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 其中。本规范第3,1 2条.第3,1 4条.第3 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3,1。2,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3.1,3。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3、1。4,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3,1,5。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 1 5的规定 3、1,6。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3,1.7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3 1,8.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 1,8、1 表3,1,8 11的规定,3 1 9,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 1、9。5的规定,3 1、10 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 1、10 1,表3 1。10,6的规定。3。1 11,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11.2的规定、3,1。12。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表3 1.12、9的规定,3、1、13.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 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 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3、1,14.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2,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3,1.15、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 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3。1.16.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3,1、17,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3,1,18,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 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3、1 19,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 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3,1、20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