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 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 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 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 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 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 原材料要求 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 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 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