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 09实施日期 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 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 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 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 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 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 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 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 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 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823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