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 2020,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 2011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 式介质,介质强度 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 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 并独立成章 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 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 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 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 中增加了餐饮具 食品加工管道 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 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 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 徐燕,崔树玉 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