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28232 2020发布日期。2020、04,09实施日期,2020,11 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 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 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 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 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 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 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