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28232 2020发布日期 2020,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 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 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 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 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 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 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 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 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 高超,张春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