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 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 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 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删除了,标志与包装 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 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 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 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