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 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 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 增加了 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 内容、将 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 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删除了.标志与包装 将,注意事项、并入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 徐燕 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 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