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 2020 04,09实施日期 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与GB 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 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 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 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 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 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 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