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 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28232 2020发布日期、2020 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 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 名称与型号 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 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 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 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 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