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 09实施日期,2020 11 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 管.板,式介质 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 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 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 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 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 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 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 徐燕 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