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操作与控制4 8 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功能 以保证系统操作与控制的可靠性,手动控制有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两种方式.由于人手动控制探测装置更为可靠、手动控制相对于自动控制应具有优先权,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具有同等优先权、4.8.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装置的启动要求 本标准第4。2 1条规定了、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设计布置中应保证至少有2台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够到达被保护区域内的任一点。本标准4.2、5条规定了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灭火装置设计同时开启数量为2台、作为系统的设计 还必须确保启动灭火装置的射流应能够到达火源进行灭火、这才是有效的系统.这三个方面都很重要.对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当被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应有至少2台灭火装置同时启动扫描。定位火源,以便实施射流灭火、系统在自动状态下,启动扫描、定位的灭火装置可以是多台,但启动射流的灭火装置应该最多为2台、系统在自动状态下,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1,有2台及以上的灭火装置同时扫描,定位到火源,能够射流到火源的2台灭火装置同时开启灭火、此时,其他灭火装置即使定位到了火源.不论其射流是否能够到达火源、也不应开启射流.2.有2台及以上的灭火装置开始扫描。由于灭火装置与火源的相对距离、角度不同、其中1台先定位到火源。实施射流灭火.另外1台后定位到火源、再参与射流灭火,投入射流灭火的灭火装置是2台,此时,不应再开启第3台灭火装置。3,有2台及以上的灭火装置开始扫描。其中1台先定位到火源 实施射流灭火,在其他灭火装置还没有定位到火源之前。火灾已经被扑灭、那么其他的灭火装置不会发生射流动作,这种情况下.实际启动的灭火装置数量为1台,以上三种情况均为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值得注意的是.系统应能自动测定灭火装置与火源的距离并进行数据判断,以确保启动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够到达火源。4,8,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特点,探测装置不具备对火源距离信息的反馈功能、本条规定对于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发现火源的探测装置应关联对应的灭火装置同时开启射流灭火,同时。有必要保证至少有一组灭火装置的射流喷洒到火源,以满足系统的有效灭火,4 8,4 本条规定了系统分别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和手动控制状态下接到火警信号,确认火警,并启动系统灭火的程序要求、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流程如图5所示。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操作与控制流程如图6所示.4,8。5。系统在射流灭火过程中 由于射流,水汽 烟雾等对火源的遮挡、对火灾是否扑灭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根据目前工程中的实际做法,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自动灭火程序一般设定为灭火装置射流灭火一定时间后停止喷射.探测装置继续探测火灾是否被扑灭 若火灾未被扑灭、则系统重新再次启动灭火.大量的实验结果证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扑灭1A灭火级别在3min以内、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扑灭1A灭火级别在6min以内 本条规定.系统启动射流灭火后。应连续喷射至少5min,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10min,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以提高一次性成功灭火的可靠性,但是 如果火灾未能在设定时间内被扑灭、这时系统却停止喷射,会导致火灾再次扩大或蔓延,因此,本条对系统自动控制程序作了进一步要求,即若系统持续探测到火灾,则不应停止喷射。只有在探测不到火灾时 才设定连续喷射一定时间后,自动停止.并持续探测火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