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 places Part、1。General。requirementsGB,37489,1、2019发布日期,2019。04 04实施日期.2019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6 3,3.6.3 4,6 3,5 6.3 6 7。1.4和9。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 GB,9669 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1996 商场、店 书店卫生标准,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16153 1996。饭馆、餐厅 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的通用卫生要求内容 本部分与GB。9663。9672,1996、GB、16153.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整合了各类公共场所设计均适用的卫生要求,增加了选址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清洗消毒间 区.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 采光照明 病媒生物防治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且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郭常义,陈健.杨彦敏。翟清、倪骏.吴世达,苏瑾。张莉萍.郑毅鸣,张海云。许慧慧、杨善文。宋伟民.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3。9672、1988,GB。9663、9672。1996,GB,16153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