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20052005.09,01.发布2006,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 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 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 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 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 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 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 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 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 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