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 20052005、09。01 发布2006.06 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 8章内容为强制性 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 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 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 7240 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 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 郭铁南 费春祥、张德成 郭树林.张学军 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17.1984、GB 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