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 20052005、09.01。发布2006 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 6、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 2,2003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 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 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 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 火灾报警控制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 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 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 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 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 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