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31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实施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办法 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条,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是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防范和查处违规提取行为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 营业网点.受委托银行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业务.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第五条。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 但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以下称销户、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提取情形.要件和额度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具体情形核定提取额度,一 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和养老金发放证明、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明,提取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伤残证 1,4级,或残疾人证.1、2级 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1,4级.或,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 1.4级、提取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三 出境定居或赴港 澳,台地区定居的 其中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 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提取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四、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提取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五,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按下列情形提供材料,1,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2.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可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购买军队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提供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收费票据、3,购买上市交易存量产权住房的 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契税完税票据。如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职工应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税申报表。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为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持两人以上非配偶关系人共同购买住房的,各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还不得超过各购房人所占份额。未明确份额的 平均分摊,累计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六。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占地审批书,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 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建房行为发生日,以申请材料明示的时间为准 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建造的评估造价,七,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须出具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书及翻建,大修费用的收据,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翻建、大修行为发生日.以申请材料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翻建 大修费用总额.八.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前次提前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称商业贷款,办结后已还款证明,以该笔贷款办理过提前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首次提取除外.提前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 还需提供经银行同意的转账偿还贷款申请表。偿还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中心出具的还款计划 还款明细。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 贷款本息还清前,本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金额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扣除该笔贷款合同的前三次月还贷额 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首次提取金额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以后每次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提前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还款金额,转账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本人及配偶每次转账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该笔贷款合同扣减公积金转账提前偿还本市商业贷款金额,当年现金提取金额和当年已代扣提取金额后的实际还款额.九、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已婚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未婚的.应当现场签署单身声明。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3 租住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赁证.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其中租住商品住房的 提取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 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2,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提取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十一、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正常审验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 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符合条件的托管职工可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十二,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托管职工。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非托管职工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提取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十三 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提供伤残证,1、10级,或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1。10级、或,因病 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1,10级,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分别提取额度不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十四、遇到下列突发事件的。1 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关于实施我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提供医院的诊断书 该病种的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 公积金中心根据医疗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 无力供其就学的,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费及住宿费收据。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学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除销户和本办法明确的规定外,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第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还需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材料。一.住房公积金卡,二,身份证明,三,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四,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 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第三章。提取条件第八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五,至、九,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五 项中购买国有土地上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和第 八.项情形的,房屋坐落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地,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提供单位相关证明、符合第 五,项其他情形的、房屋坐落地应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第十条,以贷款方式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 可选择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或第。八 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中选择第六条第。八.项情形提取的,借款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 为本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关系人可申请提取。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不能提取 第十一条、职工可申请以自动扣划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或支付租赁住房租金,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以自动扣划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或支付租赁住房租金,协议。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受本办法第五条限制。签订代扣协议的合同不得再作为他人以转账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第十二条、职工提前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受本办法第五条限制,职工提前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受本办法第五条限制.一个公历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成功后.已提取金额未一次性全部用于偿还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拒绝再以该笔贷款提出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申请,第十三条,逾期未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只允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符合其他情形为由提取或转移到其他城市.第十四条,职工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房屋权属过户交易的,自第二次交易起,职工以购买该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应与其购房行为发生日间隔一年以上。第十五条、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第十六条,职工及其配偶若同时满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租住商品住房情形的,只能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以租住商品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退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的、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公积金中心应当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应当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公积金中心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工业。公共配套等非住宅用房的,二 偿还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工业.公共配套等非住宅用房贷款本息的、三 以赠与 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第四章,提取程序第十九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至,四,十 至 十三 项情形之一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办事处的。职工可到上述任一办事处 营业网点.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其他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五 项情形中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职工应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办事处,营业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 职工符合其他提取情形的 可到任一办事处,营业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十条 除需向房屋,公安,民政,央行以及商业银行等部门核查有关信息外、办事处、营业网点、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受理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 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经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 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期限中止,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二。申请人或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 三。申请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四,需以司法裁决为依据、而司法裁决尚未作出或尚未生效的.五,公积金中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无法行使提取审核权的、六 其他应当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中止提取审核期限的原因消失后.提取审核期限重新计算,第五章.监督与罚则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条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十四条。职工有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经查属实的,按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和。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公积金中心在发现职工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时、可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骗取,含未遂和既遂,职工按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 对属于国家公务员或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 将有关情况报监察机关。二。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造成有关人员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有关情况报监察机关或其主管部门,由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该单位直接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在骗取。含未遂和既遂 职工的个人账户信息中标注不良信息记录 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四、将骗取.含未遂和既遂 职工的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并纳入国家批准建设的公民和法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或职工为骗取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请公安机关处理,或报工商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出售相关证件、合同和票证的,二。虚构房屋买卖,贷款信息等行为的,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九条 自愿缴存者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公积金中心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操作规程,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大房金管发 2013,1号.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房金发,2013、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