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奉贤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奉建管.2010。2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奉贤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等级办法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和上海市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奉贤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作如下规定、一 范围,奉贤区内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项目安装,拆卸,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包括以下七种,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物料提升机,附着升降脚手架,二,主要要求,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之前。必须到奉贤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办理好登记手续以后,方可以实施安装。三,申报办法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奉贤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管理室。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333号307室。登记、填写.奉贤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管理室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签发登记回执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设备使用合同。安全协议,安装单位资质.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安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设备IC卡,已经审批的安装方案,驾驶员和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登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均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要求提前3天在市总站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登记.同时填写。重要施工节点登记表。报奉贤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相关安全监督组,五 建筑起重机械检测、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总包单位报检测机构申请检测,取得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以后方可使用.每台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中间检测、中间检测频次要求.加节的起重机械使用后第一次加节附着前5天 不需要加节的起重机械使用3个月以后、向检测机构申请中间检测,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求总包单位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1,使用非标准设备的、2,使用环境处于非常规状态.如多台塔机交叉作业,临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 外输电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的,城市主要通道在塔机工作半径范围内的.等等有不安全隐患的情形,3,机械设备基础设置在紧贴工程深基坑围护边上的情形、4.未按照规定和说明书的机械设备基础的情形、5。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九。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职责。一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八,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职责,一。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附,奉贤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上海市奉贤区建筑企业管理所二 一.年五月十四日,附件一,奉贤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监督站留存.一份总包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