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5。1、一般规定5.1。1.本条对给水,排水 燃气 热力工程各类厂站中构筑物的地震作用、规定了计算原则,其中.对污水处理厂中的消化池和各种贮气罐、提出了当设防烈度为9度时 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前者考虑到壳型顶盖的受力条件,后者罐体的连接件的强度,这些部位均属结构上的薄弱环节。在震中地区承受竖向拉、压应有足够的强度,避免震害损坏导致次生灾害,5.1,2,本条关于各类构筑的抗震计算方法的规定、沿用了原规范的要求。5,1,3。本条对埋地管道结构的抗震计算模式 沿用了原规范的规定,同时补充了对架空管道结构的抗震计算方法的规定。5。1.4、本条系根据、工程结构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规定和原规范的规定、对计算地震作用时构筑物的重力荷载代表值提出了统一要求。5,1。5。5,1.7。条文对于抗震设计反应谱的规定。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l的规定引用。这样也可在抗震设计基本数据上取得协调一致、5,1.8、本条对构筑物的自振周期的取值做了规定,构筑物结构的实测振动周期、通常是在脉动或小振幅振动的条件下测得 而当遭遇地震强烈振动时 结构的阻尼作用将减少,相应的振动周期加长 因此条文规定当根据实测周期采用时 应予以适当加长。5。1、9 当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竖向地震影响系数的最大值、国内外取值不尽相同,条文规定系根据国内统计数据。即取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65。作为计算依据,5、1.10 埋地管道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通常需要应用水平地震加速度计算管道的位移或应力,据此条文规定了相应设防烈度的水平地震加速度值。此项取值沿用了原规范的规定.同时也和国内其他专业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协调一致 5,1.11,本条对各类构筑物和管道结构的抗震验算,做了原则规定、即当设防烈度为6度或有关章节规定可不做抗震验算的结构,在抗震构造措施上.仍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对埋地管道.当采用承插式连接或预制拼装结构时、在地震作用下应进行变位验算、因为大量震害反映 这类管道结构的震害通常多发生在连接处变位过量 从而导致泄漏 甚至破坏、对污泥消化池等较高的构筑物和独立式挡墙结构。除满足强度要求外、尚应进行抗震稳定验算,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