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计算方法7、2.1.当采用外包角钢,或其他型钢.加固砌体承重柱时、其加固后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和弯矩设计值M,应按刚度比分配给原柱和钢构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柱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m和弯矩设计值Mm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2、钢构架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a和弯矩设计值Ma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7,2。2,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轴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其加固后原柱和外增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验算,1.原柱的承载力、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值Nm、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验算、验算时.其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可靠性鉴定结果确定。若验算结果不符合使用要求 应加大钢构架截面,并重新进行外力分配和截面验算 2,钢构架的承载力 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a。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计算钢构架承载力时 型钢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对仅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作用的结构,应分别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95和0 90.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作用的结构,应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85,3、外包型钢砌体加固后的承载力为钢构架承载力和原柱承载力之和.不论角钢肢与砌体柱接触面处涂布或灌注任何粘结材料,均不考虑其粘结作用对计算承载力的提高。7、2、3,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偏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可依据本规范第7,2。1条及第7,2。2条的规定,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和。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进行原柱和钢构架的承载力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