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计算方法7.2,1 当采用外包角钢.或其他型钢,加固砌体承重柱时,其加固后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和弯矩设计值M 应按刚度比分配给原柱和钢构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柱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m和弯矩设计值Mm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2,钢构架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a和弯矩设计值Ma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7、2,2 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轴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其加固后原柱和外增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验算。1,原柱的承载力,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值Nm.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验算、验算时,其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可靠性鉴定结果确定,若验算结果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加大钢构架截面 并重新进行外力分配和截面验算.2、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a、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计算钢构架承载力时。型钢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对仅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作用的结构、应分别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 95和0.90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作用的结构,应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85、3 外包型钢砌体加固后的承载力为钢构架承载力和原柱承载力之和 不论角钢肢与砌体柱接触面处涂布或灌注任何粘结材料 均不考虑其粘结作用对计算承载力的提高 7,2、3,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偏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可依据本规范第7.2、1条及第7.2 2条的规定,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和.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进行原柱和钢构架的承载力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