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计算方法7.2.1。当采用外包角钢,或其他型钢、加固砌体承重柱时,其加固后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和弯矩设计值M 应按刚度比分配给原柱和钢构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柱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m和弯矩设计值Mm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2、钢构架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a和弯矩设计值Ma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7,2。2,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轴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其加固后原柱和外增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验算。1.原柱的承载力 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值Nm,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验算。验算时、其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可靠性鉴定结果确定。若验算结果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加大钢构架截面,并重新进行外力分配和截面验算,2.钢构架的承载力、应根据其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a 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计算钢构架承载力时,型钢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对仅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作用的结构.应分别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95和0。90.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作用的结构,应乘以强度折减系数0。85、3 外包型钢砌体加固后的承载力为钢构架承载力和原柱承载力之和、不论角钢肢与砌体柱接触面处涂布或灌注任何粘结材料,均不考虑其粘结作用对计算承载力的提高 7、2、3,当采用外包型钢加固偏心受压砌体构件时,可依据本规范第7.2。1条及第7、2 2条的规定 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进行原柱和钢构架的承载力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