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9,1 一般规定9 1 1,长期作业区宜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围挡的高度不小于1、8m.距离交叉口20m范围内、距离地面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网状或者镂空等通透式围挡.9 1.2,作业区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时应保证其可见性、9,1、3,城市道路上作业区布置 应减少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影响,作业区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 宜提供另外的人行通道或非机动车通道,9,1 4,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作业区的布置可按第7章的要求、9 2.作业区位于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路段上9。2、1 两幅路和四幅路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宜按7,3 2设置对向缓冲区,对向过渡区和对向警告区。9。2 2。三幅路和车道数大于两条的单幅路内侧车道作业时。对向车道应同时设置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宜设置渠化设施分隔双向行驶的交通流 9,2.3,在车道数为两条的单幅路上.一条车道因作业封闭 另一条车道供双向通行时。应在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引导人员,对车辆进行引导.条件允许时,可在作业区两端的过渡区外分别设置临时信号灯,9,2,4 因作业而封闭的路段.应在该路段两端交叉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设置绕行标志指示绕行路线.如图26,9.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9,3,1。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出口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a、进入该出口道的所有进口道的适当位置都应设置施工标志、并宜以辅助标志说明作业区的位置,b,在正对作业区直行方向进口道宜进行渠化管理、使该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辆提前合流 如图27,c,导致交叉口车行道错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2,进口道上的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 9,3。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中心时。所有进口前适当位置均应设置施工标志、作业区的来车方向应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9。3,4、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驾驶人的安全视距、9、4.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