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9,1,一般规定9.1.1,长期作业区宜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围挡的高度不小于1。8m、距离交叉口20m范围内、距离地面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网状或者镂空等通透式围挡,9,1.2 作业区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时应保证其可见性,9,1。3 城市道路上作业区布置.应减少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影响 作业区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宜提供另外的人行通道或非机动车通道、9.1。4 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作业区的布置可按第7章的要求,9,2。作业区位于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路段上9 2 1。两幅路和四幅路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宜按7,3、2设置对向缓冲区.对向过渡区和对向警告区 9,2 2.三幅路和车道数大于两条的单幅路内侧车道作业时 对向车道应同时设置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宜设置渠化设施分隔双向行驶的交通流.9,2。3,在车道数为两条的单幅路上。一条车道因作业封闭、另一条车道供双向通行时、应在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引导人员 对车辆进行引导.条件允许时、可在作业区两端的过渡区外分别设置临时信号灯.9.2、4、因作业而封闭的路段,应在该路段两端交叉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设置绕行标志指示绕行路线、如图26 9,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9,3,1,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出口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a,进入该出口道的所有进口道的适当位置都应设置施工标志、并宜以辅助标志说明作业区的位置.b,在正对作业区直行方向进口道宜进行渠化管理.使该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辆提前合流.如图27.c,导致交叉口车行道错位时 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2.进口道上的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中心时。所有进口前适当位置均应设置施工标志.作业区的来车方向应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9。3 4.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驾驶人的安全视距.9,4。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