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9、1,一般规定9,1 1.长期作业区宜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围挡的高度不小于1,8m、距离交叉口20m范围内、距离地面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网状或者镂空等通透式围挡、9。1。2、作业区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时应保证其可见性。9 1。3.城市道路上作业区布置,应减少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影响.作业区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宜提供另外的人行通道或非机动车通道,9,1.4.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作业区的布置可按第7章的要求 9 2 作业区位于主干路 次干路和支路的路段上9.2,1,两幅路和四幅路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宜按7,3、2设置对向缓冲区、对向过渡区和对向警告区、9、2。2、三幅路和车道数大于两条的单幅路内侧车道作业时。对向车道应同时设置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宜设置渠化设施分隔双向行驶的交通流,9,2,3.在车道数为两条的单幅路上.一条车道因作业封闭,另一条车道供双向通行时,应在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引导人员,对车辆进行引导、条件允许时,可在作业区两端的过渡区外分别设置临时信号灯 9,2。4,因作业而封闭的路段.应在该路段两端交叉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设置绕行标志指示绕行路线 如图26.9、3 作业区位于交叉口9,3。1、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出口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a 进入该出口道的所有进口道的适当位置都应设置施工标志,并宜以辅助标志说明作业区的位置。b.在正对作业区直行方向进口道宜进行渠化管理 使该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辆提前合流。如图27。c,导致交叉口车行道错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2 进口道上的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3 作业区位于交叉口中心时,所有进口前适当位置均应设置施工标志,作业区的来车方向应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9,3、4。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驾驶人的安全视距、9、4 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