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Part4.Work.zoneGB,5768。4、20172017.07.31。发布2018、02 01.实施前。言。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第3部分 道路交通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第5部分,限制速度、第6部分,铁路道口 第7部分 非机动车和行人.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5768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5768 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本部分与GB、5768、1999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道路作业区标志颜色改为橙色。荧光橙色,见5。1,1,施工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见5,1、2.改道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并调整了图案.见5、1 4、增加.车道数变少标志 橙色箭头标志 绕行标志。线形诱导标,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出口关闭标志,出口标志,行人 非机动车通道标志,见5。1,3。5。1,5、5.1,6 5 1.7.5 1,8、5、1。9。5,1,10,5,1,11 移动性施工标志.改为。移动性作业标志 并将形状改为三角形,见5 1 12,取消。道路封闭标志。车道封闭标志。车辆慢行标志。见5,1。增加关于作业区道路交通标线的规定.见5.2,增加作业区布置的规定,见第6章。第9章、增加作业区标志制作图例 见附录A。将,道路作业安全设施,调整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将.锥形交通路标 改为、交通锥.施工警告灯号.改为 施工警告灯。见B,2,B.7、增加一种路栏形式、增加,交通桶.交通柱,增加塑料注水 砂。隔离栏。活动护栏.高竿旗帜。可变箭头信号,临时信号灯,防撞垫、见B、1 B 3 B。4,B.5.B,6,B 8。B 9。B.10.B。11,取消道口标柱,见附录B 细化典型作业区布置示例 见附录C、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22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瑜,唐琤琤、何勇、高海龙,钟连德 武珂缦 姜明、侯德藻,王丹、张帆,郭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768.1986、GB、57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