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Part4。Work.zoneGB.5768,4。20172017 07.31,发布2018,02。01,实施前.言,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第5部分.限制速度 第6部分。铁路道口.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8部分,学校区域,本部分为GB。5768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本部分与GB,5768、1999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道路作业区标志颜色改为橙色,荧光橙色,见5.1。1.施工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见5 1 2.改道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 并调整了图案。见5、1、4,增加.车道数变少标志,橙色箭头标志,绕行标志.线形诱导标、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出口关闭标志.出口标志,行人.非机动车通道标志 见5 1,3,5 1,5、5 1.6。5,1,7.5、1、8 5.1,9 5,1。10,5。1 11、移动性施工标志.改为、移动性作业标志、并将形状改为三角形,见5、1。12 取消,道路封闭标志.车道封闭标志、车辆慢行标志。见5,1.增加关于作业区道路交通标线的规定 见5,2,增加作业区布置的规定 见第6章、第9章.增加作业区标志制作图例.见附录A,将 道路作业安全设施。调整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将,锥形交通路标,改为.交通锥,施工警告灯号,改为.施工警告灯、见B.2、B,7,增加一种路栏形式,增加、交通桶、交通柱,增加塑料注水,砂 隔离栏,活动护栏,高竿旗帜.可变箭头信号 临时信号灯,防撞垫.见B.1.B。3.B.4。B,5.B.6,B,8、B、9。B、10,B。11.取消道口标柱,见附录B、细化典型作业区布置示例,见附录C,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 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陈瑜,唐琤琤、何勇,高海龙 钟连德。武珂缦。姜明,侯德藻、王丹、张帆 郭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768 1986,GB 57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