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Part4。Work.zoneGB,5768、4,20172017,07.31,发布2018.02、01,实施前,言。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第5部分、限制速度.第6部分、铁路道口。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第8部分,学校区域,本部分为GB。5768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本部分与GB。5768。1999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道路作业区标志颜色改为橙色 荧光橙色 见5,1,1,施工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 见5 1,2 改道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并调整了图案 见5、1,4,增加.车道数变少标志。橙色箭头标志,绕行标志.线形诱导标,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出口关闭标志,出口标志。行人,非机动车通道标志。见5 1。3 5.1,5,5,1、6 5。1 7,5 1,8,5,1 9,5 1、10。5、1 11.移动性施工标志,改为、移动性作业标志 并将形状改为三角形、见5,1、12 取消。道路封闭标志,车道封闭标志、车辆慢行标志 见5.1,增加关于作业区道路交通标线的规定.见5.2。增加作业区布置的规定。见第6章。第9章 增加作业区标志制作图例,见附录A。将.道路作业安全设施。调整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将。锥形交通路标。改为、交通锥,施工警告灯号,改为 施工警告灯,见B,2。B,7.增加一种路栏形式.增加、交通桶,交通柱,增加塑料注水,砂.隔离栏.活动护栏,高竿旗帜.可变箭头信号、临时信号灯,防撞垫,见B、1.B,3,B、4、B,5 B.6 B,8,B.9,B 10,B 11、取消道口标柱,见附录B、细化典型作业区布置示例.见附录C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 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陈瑜 唐琤琤、何勇 高海龙、钟连德。武珂缦、姜明 侯德藻。王丹,张帆、郭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768,1986、GB.57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