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全与监控7。1,安全设施及措施7 1,1.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 0.3条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第12、8。3条的相关规定编写 煤矿瓦斯泵房属于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3条第7款,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地面瓦斯泵房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瓦斯放空管为直接排放瓦斯用.有过遭遇雷击点燃的案例发生,故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放散管设计。由于瓦斯放空管设于泵房附近 同时周围还布有管道,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对接闪杆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有明确要求。地上部分约大于5m,地下部分大于4m。这些因素导致接闪杆的保护范围更加有限、故建议瓦斯放空管采用架空接闪线保护,对于一些小型瓦斯泵房的放空管.在接闪杆能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可采用接闪杆保护、同时 设计人员在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时,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滚球法计算确定 不能依据某些设计手册。两者间存在差异 而往往设计手册的保护范围偏大、7、1,6、本条是关于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设施的有关要求,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76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