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全与监控7.1.安全设施及措施7。1、1.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 3条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第12,8.3条的相关规定编写,煤矿瓦斯泵房属于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第3、0、3条第7款,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地面瓦斯泵房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瓦斯放空管为直接排放瓦斯用.有过遭遇雷击点燃的案例发生。故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放散管设计 由于瓦斯放空管设于泵房附近.同时周围还布有管道.而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接闪杆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有明确要求,地上部分约大于5m、地下部分大于4m 这些因素导致接闪杆的保护范围更加有限.故建议瓦斯放空管采用架空接闪线保护、对于一些小型瓦斯泵房的放空管.在接闪杆能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可采用接闪杆保护、同时,设计人员在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时,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滚球法计算确定。不能依据某些设计手册,两者间存在差异 而往往设计手册的保护范围偏大,7.1 6。本条是关于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设施的有关要求、依据现行行业标准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76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