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余热利用系统3,5,1、新建.扩建水泥工厂除使用电石渣、白垩等高水分原料的特例外,应同步设计余热发电系统,现有水泥生产线改造时 宜增设余热发电系统,3。5,2,余热发电系统不应影响水泥生产线正常生产。不应增加系统煤耗、不应减少烧成系统熟料产量、3、5 3.烧成系统不具备余热发电条件时.烧成系统的废气余热可用于烘干高水分物料,采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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