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3。2、1。我国各区域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各地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也不相同、世界平均养老床位为1.5床位 百老人。发达国家为4,0、7,0床位、百老人。我国现状还不到1,0床位。百老人,投资一张普通养老床位需3、5万元、故本规范将养老院,老年公寓与老人护理院配置的总床位数要求确定在1,5、3,0床位。百老人之间,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百老人床位数 调查发现。各个城市老年人人口与本城市总人口关系不大.如新兴城市。工矿城市老年人人口不足7,而老的城市则可达15.以上,因此、本规范养老机构床位数未采用千人指标。3.2,2、本条对各级老年人设施的设置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通过调研、国内外资料的对比,以及对各种规范的参考借鉴、表中量化了多数老年人设施的主要指标.如养老院的单床建筑面积 全国各地现状多为30。35m2.床之间.日本同类设施建议值为33m2。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定养老院单床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40m2 现行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规定养老院人均建筑面积25m2,综合以上规定。本规范明确了相应指标,表3。2,2,1和表3,2.2,2中.设施的规模则是根据各项目自身经营管理及经济合理性决定的。如市、地区,级养老院.150床位规模是考虑到发挥其各类服务设施作用比较经济、表中的用地规模则是根据建筑密度,容积率推算确定的、1 市.地区、级老年人机构对下级老年人设施具有业务上的示范和指导关系、有的还承担着培训老年人设施服务人员、认证其上岗资格的功能、因而在具体的设置规定中.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指标宜适当放宽、考虑到有些大城市中.城市或辖区人口多.老龄化程度高、该级设施应进行统一规划,可分若干处分步实施 2、居住区。镇.级,小区级老年人设施对周围的老年人服务直接。频繁,因而在今后的新区建设中必须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同时交付使用.3、2 3、考虑到城市旧城区中、人口密度大,用地十分紧张 在旧城区中新建、扩建或改建老年人设施时,可酌情调整相关指标。但不应低于3,2,2.1和表3,2、2、2中相应指标的70.以满足基本功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