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3。2 1.我国各区域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各地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也不相同.世界平均养老床位为1,5床位。百老人。发达国家为4。0、7,0床位,百老人 我国现状还不到1。0床位,百老人,投资一张普通养老床位需3 5万元。故本规范将养老院 老年公寓与老人护理院配置的总床位数要求确定在1。5,3,0床位、百老人之间。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百老人床位数。调查发现.各个城市老年人人口与本城市总人口关系不大 如新兴城市,工矿城市老年人人口不足7,而老的城市则可达15 以上,因此、本规范养老机构床位数未采用千人指标、3。2。2。本条对各级老年人设施的设置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通过调研,国内外资料的对比、以及对各种规范的参考借鉴.表中量化了多数老年人设施的主要指标。如养老院的单床建筑面积,全国各地现状多为30,35m2.床之间,日本同类设施建议值为33m2、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规定养老院单床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40m2 现行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规定养老院人均建筑面积25m2、综合以上规定 本规范明确了相应指标。表3,2 2 1和表3.2、2,2中,设施的规模则是根据各项目自身经营管理及经济合理性决定的,如市、地区。级养老院.150床位规模是考虑到发挥其各类服务设施作用比较经济 表中的用地规模则是根据建筑密度,容积率推算确定的。1,市.地区,级老年人机构对下级老年人设施具有业务上的示范和指导关系,有的还承担着培训老年人设施服务人员.认证其上岗资格的功能。因而在具体的设置规定中。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指标宜适当放宽,考虑到有些大城市中 城市或辖区人口多 老龄化程度高 该级设施应进行统一规划。可分若干处分步实施,2,居住区 镇,级,小区级老年人设施对周围的老年人服务直接,频繁,因而在今后的新区建设中必须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时交付使用、3 2,3,考虑到城市旧城区中、人口密度大。用地十分紧张、在旧城区中新建.扩建或改建老年人设施时,可酌情调整相关指标 但不应低于3,2、2 1和表3、2,2.2中相应指标的70。以满足基本功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