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扬尘智能管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为切实保障我市扬尘智能管控系统高效运行。实现对城市扬尘精确 高效。协同管理,提升城市扬尘防治水平 制定本办法,一,运行管理,一 扬尘智能管控系统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营 市环保局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的运行模式。二.市环保局负责扬尘智能管控系统控制中心建设。进行扬尘信息收集.甄别立案 将发现的扬尘问题按照职责发出限期解决指令,并核实结案。负责对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推进标准化管理.归整案卷资料 三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信息指令接收、问题处理及情况反馈等工作、四.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许昌县 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二.责任分工,一。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处理、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所在地环保部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超过10公里路程时间可以适当延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污染行为。按照工业堆场规范要求整改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市城管局负责或督促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垃圾焚烧等处理 对城市道路上积存垃圾,渣土车抛洒。焚烧垃圾等导致的污染.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所在地属于市城管局负责的区域.市城管局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责令污染方立即停止污染行为并进行清除,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所在地不属于市城管局负责的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所在地城管部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超过10公里路程时间可以适当延迟,责令污染方立即停止污染行为并进行清除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果渣土车已驶离现场。应按照现场监控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市住建局负责或督促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处理 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属于市住建局负责的施工工地.市住建局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责令立即停止污染行为、按照,6个100 标准进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施工工地不属于市住建局负责的,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所在地住建部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超过10公里路程时间可以适当延迟,责令立即停止污染行为,按照.6个100、标准进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市公安局负责货车违规入市及禁行区黄标车违规行驶等问题处理、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负责对大货车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果货车已驶离现场,依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记录情况。根据认定的交通违法事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禁行区黄标车违规行驶按照上述规定处理,五.市交通局负责或督促国省干道.城市四环 许州路、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道路货车抛洒污染,道路扬尘及道路工地扬尘污染等问题处理。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属于城市四环道路的,市交通局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超过10公里路程时间可以适当延迟。责令立即停止污染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果货车已驶离现场。应按照现场监控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属于国省干道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所在地交通部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超过10公里路程时间可以适当延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六。市财政局负责运营费用及罚没款项等的统筹安排、七.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属地扬尘污染处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收到处理信息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超过10公里时间可以延迟,责令污染方立即停止污染行为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工作考核实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实施月考核。月通报 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并上报市委.市政府,考核结果纳入当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体系,具体方法如下.一、对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的考核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每出现一次污染问题扣0 5分、接到处理指令后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处置现场的、出现一次扣1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出现一次扣2分 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的扣4分,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三次的,当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排名末位、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在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进行扣分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进行相应扣分、接到处理信息后.未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处置现场的,出现一次扣0、5分、各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出现一次扣1分,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的扣2分 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三次的扣4分.对承担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 按照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考核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