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条文说明制定说明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5月31日以第608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按照实用性原则。先进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协调性原则,规范化原则制定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共广播行业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编制组成员先后撰写调研.论证。验证论文和调查、实验报告数十篇、其中,已在中国声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学术年会上研讨过的有34篇 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有13篇,编制组还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先后收集到的意见共821条、完全采纳的234条,酌情采纳的42条。误解,互相冲突或须进行解释和商榷的545条,征求意见期间。先后易稿和举行由中国声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本规范编制组共同召集的专家会议审议12次,先后向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报送草案及有关材料、包括会议纪要.调研论证实验验证文件。业界和国内专家意见反馈及其处理意见等。12批次 2008年7月16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专家审查会,一致通过对该规范的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该规范体现了公共广播系统当今先进的工程技术水平 能够很好地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并填补了国内空白,相信通过对本规范的实施贯彻、可促进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规范化 推动公共广播领域的技术进步、在规范市场方面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查专家组建议尽早颁布实施。以使规范早日发挥效益、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 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