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一 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截断湿地与外围水系联系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排干自然湿地或者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的 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二。捡拾或者破坏野生鸟卵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开垦、围垦。填埋湿地的.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 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占用一般湿地或者改变一般湿地用途的、按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四,采集泥炭藓。揭取草皮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开采泥炭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采挖泥炭体积,处以每立方米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的,二,未依法采取湿地保护措施的,三,对违法造成湿地严重污染制止不力的。四.有其他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