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 infrared simultaneous,interpretation,systemGB.50524。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4、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3.3.1。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 136号 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吸取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工程设计,系统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和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奥特维科技开发总公司、主要起草人、刘,芳 侯移门。黄、川,徐文学、顾克明,钟景华、张文才 陈。琪.主要审查人、郭维钧,崔广中.林.杰 陈建华、陆鹏飞,孙、兰,彭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