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 for infrared。simultaneous,interpretation。systemGB,50524.2010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1.2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4,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5,3.3,1 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吸取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6章和3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工程设计、系统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和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奥特维科技开发总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芳 侯移门、黄.川.徐文学.顾克明.钟景华、张文才.陈,琪.主要审查人.郭维钧,崔广中 林.杰,陈建华.陆鹏飞。孙,兰 彭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