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infrared。simultaneous,interpretation,systemGB,50524,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4.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5。3 3 1。6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吸取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工程设计、系统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和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奥特维科技开发总公司、主要起草人,刘.芳。侯移门。黄 川,徐文学、顾克明,钟景华。张文才。陈 琪.主要审查人,郭维钧,崔广中,林 杰、陈建华。陆鹏飞 孙,兰,彭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