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infrared、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systemGB。50524,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1,2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4、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5,3、3、1。6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吸取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系统工程设计。系统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和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 1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奥特维科技开发总公司,主要起草人 刘,芳。侯移门、黄、川,徐文学,顾克明、钟景华 张文才 陈、琪,主要审查人。郭维钧,崔广中.林。杰。陈建华,陆鹏飞,孙。兰。彭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