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筒体结构实体检验A 0,1 筒体结构实体检验抽取样本的结构部位和数量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根据工程结构重要程度共同选定.A。0、2、筒体结构实体检验的项目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规格和间距以及约定的其他项目,A。0,3,代表筒仓下部支承结构实体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3组,代表仓壁结构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A 0。4,同条件试件应放置在与其代表的结构部位基本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并采取相同的养护条件,采用滑模施工的仓壁结构。同条件试件可放置在模板平台上进行同条件养护。同条件试件养护方案由施工,监理 建设,等各方依据本规范规定共同确定,A,0、5.筒体钢筋实体检验的取样部位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个筒仓的筒壁至少抽取3处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规格的检验.2,每个筒仓的仓壁在每个配筋区段内,应按水平周长每30m至少抽取1处且不少于3处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规格的检验,配筋区段高度超过15m时.每增高15m应增加检测点不少于3处、抽样点的部位应在竖向和水平范围内均匀分布、3,在仓壁水平配筋变化位置上下各1、0m范围内以及仓壁变截面处的上下位置.至少应各抽取2处进行检验,4 每个仓体的仓壁钢筋实体检验抽样点的数量不应少于10处。A,0、6 筒体钢筋实体检验,每处抽样应连续抽检不少于6根水平和6根竖向钢筋 抽样检验范围的宽度和高度不应小于800mm,A、0、7、钢筋实体检验检测误差和允许偏差按下列要求执行、1、钢筋检测误差应不大于1。0mm。2,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为,15mm,3mm。3、钢筋水平间距允许偏差为、10mm.钢筋竖向间距允许偏差为、15mm。4。在每一抽查处 检测的髙度和宽度范围内,钢筋数量满足设计要求,A,0.8。筒体部分的钢筋实体检验应单独进行验收,A,0,9.筒体结构钢筋实体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钢筋各检验项目合格点率分别达到90、及以上时。钢筋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2、当钢筋单项检验项目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 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 及以上时.该项钢筋的检验结果判为合格、3,各项抽样检验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均不得大于本规范附录A,0.7条允许偏差值的1,5倍,4、钢筋规格必须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注,本附录只适用于筒仓结构筒壁和仓壁的实体检验,筒仓工程其他部位和结构构件的实体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