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质量验收11。1.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1。1.1 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质量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 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1,2,单位。子单位 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的规定.群仓工程中的独立筒仓、单组联体筒仓可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仓中仓和排仓应按一个单位,子单位 工程进行验收。11.1 3,筒仓内衬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检查项目应参照本规范第5.6 2,第5,6、8条 第6.3,2 第6 3、5条和具体工程的专项技术标准执行.2、工序验收应按工程部位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漏斗,仓壁及其他部位应分别划分检验批.群仓和排仓的每个仓体单元应独立划分检验批,3,金属板内衬.钢轨内衬等与主体结构同步一体化施工时、金属类内衬安装应单独划分分项工程,当填充混凝土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同时浇筑时,填充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验收 11,1 4,筒体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独立筒仓体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联体筒仓应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采用除滑模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施工时 应按一次支设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4 在筒体配筋变化处、宜按配筋区段分别划分检验批、11,1、5、涉及使用功能 使用安全的加工件。预埋件应分类和分批次进行制作质量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