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质量验收11.1.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1 1。1。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质量应按检验批 分项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1.2,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群仓工程中的独立筒仓 单组联体筒仓可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仓中仓和排仓应按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 1,3。筒仓内衬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检查项目应参照本规范第5。6,2、第5 6、8条,第6,3.2,第6,3。5条和具体工程的专项技术标准执行,2、工序验收应按工程部位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漏斗 仓壁及其他部位应分别划分检验批,群仓和排仓的每个仓体单元应独立划分检验批,3,金属板内衬 钢轨内衬等与主体结构同步一体化施工时 金属类内衬安装应单独划分分项工程。当填充混凝土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同时浇筑时.填充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验收 11,1、4.筒体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独立筒仓体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 联体筒仓应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采用除滑模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施工时 应按一次支设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4.在筒体配筋变化处.宜按配筋区段分别划分检验批 11,1,5 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的加工件,预埋件应分类和分批次进行制作质量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