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质量验收11,1,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1.1 1、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质量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 1,2,单位 子单位 工程,分部 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群仓工程中的独立筒仓。单组联体筒仓可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仓中仓和排仓应按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1 3。筒仓内衬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检查项目应参照本规范第5、6、2、第5,6,8条.第6 3 2,第6.3,5条和具体工程的专项技术标准执行,2.工序验收应按工程部位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漏斗、仓壁及其他部位应分别划分检验批,群仓和排仓的每个仓体单元应独立划分检验批,3,金属板内衬 钢轨内衬等与主体结构同步一体化施工时,金属类内衬安装应单独划分分项工程.当填充混凝土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同时浇筑时。填充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验收 11、1,4。筒体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独立筒仓体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联体筒仓应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采用除滑模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施工时。应按一次支设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4.在筒体配筋变化处 宜按配筋区段分别划分检验批,11、1。5。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的加工件。预埋件应分类和分批次进行制作质量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