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质量验收11、1、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1,1.1,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质量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 工程进行验收 11.1 2、单位 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群仓工程中的独立筒仓。单组联体筒仓可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仓中仓和排仓应按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1.3,筒仓内衬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检查项目应参照本规范第5,6.2 第5,6。8条。第6,3、2。第6、3,5条和具体工程的专项技术标准执行,2 工序验收应按工程部位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漏斗。仓壁及其他部位应分别划分检验批,群仓和排仓的每个仓体单元应独立划分检验批。3。金属板内衬.钢轨内衬等与主体结构同步一体化施工时,金属类内衬安装应单独划分分项工程、当填充混凝土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同时浇筑时,填充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验收。11 1、4。筒体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筒仓体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联体筒仓应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采用除滑模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施工时,应按一次支设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4。在筒体配筋变化处。宜按配筋区段分别划分检验批、11,1、5.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的加工件 预埋件应分类和分批次进行制作质量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