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质量验收11,1.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1.1.1。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质量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 1,2,单位 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群仓工程中的独立筒仓、单组联体筒仓可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仓中仓和排仓应按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11、1 3。筒仓内衬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检查项目应参照本规范第5,6、2 第5 6,8条,第6,3,2.第6.3、5条和具体工程的专项技术标准执行,2,工序验收应按工程部位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漏斗 仓壁及其他部位应分别划分检验批 群仓和排仓的每个仓体单元应独立划分检验批 3.金属板内衬.钢轨内衬等与主体结构同步一体化施工时 金属类内衬安装应单独划分分项工程 当填充混凝土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同时浇筑时、填充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验收.11、1.4.筒体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独立筒仓体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联体筒仓应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采用除滑模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施工时,应按一次支设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4,在筒体配筋变化处、宜按配筋区段分别划分检验批、11,1。5,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的加工件,预埋件应分类和分批次进行制作质量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