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0。1 筒仓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配备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制定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3.0。2、筒仓工程可按结构部位 施工顺序等划分为基础工程,筒体工程.仓底及内部结构工程。仓顶工程和附属工程,图3,0,2,筒仓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3、0.3 筒仓工程施工前 应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查批准,3.0 4,筒仓工程所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品种规格,技术指标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用于筒仓工程的材料 构配件必须进行现场验收。混凝土原材料 钢筋及连接件 预应力筋及锚夹具、连接器,钢结构钢材。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应在现场抽取试样进行复试检验 3、0,5、存放谷物及其他食品的筒仓。仓壁及内涂层应严格选用符合设计和卫生要求的产品。3。0,6、用于筒仓工程施工的计量仪表,装置应进行计量检定,并正确维护和使用、3。0、7、筒仓工程施工应结合工艺方法,施工技术水平和对混凝土工作性能的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筒仓工程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和耐久性指标必须达到规定要求.3,0。8.留置在筒体工程中的外露预埋件、应采取可靠的防腐防锈保护措施,3,0、9 采用滑模工艺施工的工程部位,宜实施旁站式管理。3。0.10.筒仓工程施工中的试验检验和结构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 并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测试记录及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