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0、2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3,0,3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 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0。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 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3.0、5,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涉及安全、节能 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 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 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8、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3,0,9.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9的要求、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3。0,10、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 α、和漏判概率 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 不宜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