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0.2,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3。0。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 半成品 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 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 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 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 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3,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0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 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 设备、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 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3,0.5,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3.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3,0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3.0。8.检验批的质量检验 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 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 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3.0 9。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9的要求 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 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3.0。10 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α.和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 主控项目 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 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