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Unified,standard,for、constructional,quality acceptance,of。building、engineeringGB.503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 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 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邸小坛、陶里。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吕洪、李丛笑 李伟兴 宋波 汪道金 张元勃、张晋勋、林文修、罗璇,袁欣平。高新京.葛兴杰.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杨嗣信,张昌叙 王鑫 李明安,张树君,宋义仲,顾海欢.贺贤娟。霍瑞琴。张耀良,孙述璞,肖家远,傅慈英、路戈、王庆辉.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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