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Unified.standard。for 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of,building、engineeringGB,503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 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 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 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新兴。集团 总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邸小坛.陶里,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吕洪。李丛笑 李伟兴 宋波、汪道金 张元勃。张晋勋.林文修 罗璇 袁欣平.高新京、葛兴杰。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杨嗣信。张昌叙,王鑫.李明安、张树君,宋义仲,顾海欢。贺贤娟 霍瑞琴。张耀良,孙述璞、肖家远。傅慈英,路戈、王庆辉 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