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取水量指标3,1。1,3,1。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2.1,0、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焦化,烧结、石灰 球团、炼铁 炼钢。含RH等.连铸.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 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 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 例如,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0m3,t.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0 0.9、5,1,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可在,5、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 1.5m3、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90m3。t。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 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 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选矿,采矿.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可按下式计算,式中.Q.全厂取水量,m3、h。N、年产钢量、t、a.n、吨钢取水量指标.m3,t.钢,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0m3.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 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