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取水量指标3,1,1.3。1。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 水厂自用水。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 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2、1,0.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 焦化、烧结。石灰。球团,炼铁,炼钢、含RH等、连铸 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 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例如.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 0m3.t,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0。0,9 5。1 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 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可在,5。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1 5m3 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90m3,t,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 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选矿,采矿。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Q、全厂取水量 m3 h,N。年产钢量,t、a,n、吨钢取水量指标。m3,t、钢、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 0m3 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