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取水量指标3。1、1,3 1 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2、1,0 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焦化 烧结,石灰,球团。炼铁。炼钢 含RH等。连铸.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 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 例如,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0m3,t、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0.0,9、5.1,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 因此.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 可在,5,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1,5m3。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90m3。t 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 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选矿,采矿、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 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 可按下式计算。式中,Q 全厂取水量。m3、h,N。年产钢量。t,a。n 吨钢取水量指标,m3,t、钢 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0m3。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 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