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 1、取水量指标3,1,1,3,1 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 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2、1,0,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 焦化 烧结,石灰、球团.炼铁、炼钢,含RH等。连铸,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例如 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0m3.t、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 0。0.9。5、1,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 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 可在,5。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 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 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 1.5m3。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90m3 t。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 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 冷轧厂同样、选矿.采矿.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可按下式计算、式中,Q 全厂取水量,m3、h.N.年产钢量、t a.n 吨钢取水量指标 m3 t。钢,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0m3、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 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 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