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取水量指标3,1,1。3.1 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 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2、1、0,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焦化 烧结 石灰.球团、炼铁。炼钢,含RH等,连铸 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 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 例如 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 0m3 t 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0,0 9,5、1.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 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可在、5 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 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 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1。5m3,t 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 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90m3,t、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 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选矿。采矿 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 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 可按下式计算,式中,Q、全厂取水量、m3、h N。年产钢量.t,a、n、吨钢取水量指标。m3,t.钢.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0m3。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 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 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 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