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取水量指标3,1,1,3、1,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 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 2、1.0 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焦化,烧结。石灰,球团.炼铁、炼钢.含RH等、连铸。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 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例如 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0m3.t 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 0,0,9,5,1,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 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 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 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可在.5。10 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 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 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 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1,5m3,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 90m3 t 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 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 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选矿.采矿.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 全厂取水量计算 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全厂取水量,m3,h N 年产钢量.t a n。吨钢取水量指标,m3,t,钢 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 0m3,t 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 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 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