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 1,取水量指标3,1.1。3,1,3 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外购水,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 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 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 2.1。0,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 即包括原料场、焦化。烧结,石灰,球团.炼铁,炼钢。含RH等 连铸、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 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例如。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0m3,t、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0 0 9.5 1,m3,t,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 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可在。5 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 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1.5m3.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90m3。t.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冷轧厂是一个统称、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选矿 采矿 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 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可按下式计算.式中,Q 全厂取水量,m3。h,N。年产钢量.t a,n 吨钢取水量指标,m3 t.钢,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0m3.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分析调研资料,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 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 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