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急响应4 1,信息报告、煤矿事故发生后。事发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必要时可越级报告。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一般,较大煤矿事故时 事发县,市、区 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事发1小时内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省有关部门。发生或有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煤矿事故时、事故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报告.晋城市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详见附录8 3,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快报,然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上报书面信息、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 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电话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 性质 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4.2,分级响应4。2 1,级响应,市指挥部接到重大以上或有可能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I级响应 协调有关部门 相关单位和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同时报上级人民政府,当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直接接管指挥权后。本级指挥部应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4.2,2,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接到较大或有可能发生较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 级响应,迅速通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当情况有变应急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省指挥部协调有关力量进行增援 4、2.3,级应急响应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或有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和反馈,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随时准备救援、必要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督导救援工作.事发单位和事发地县,市 区.应急指挥部应当按照要求协调有关力量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市指挥部协调有关力量进行增援 4。3,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实施 1 市指挥部办公室或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指挥部负责人.通报市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做好赶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准备,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针对通报事故信息所采取的措施及时反馈省指挥部办公室煤矿事故应急值班室,2 市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核实了解煤矿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信息.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及时向事发地传达省.市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意见、3.市指挥部确定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部成员单位.或委派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或指导,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4 市指挥部或现场指导协调组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现场指挥或部署,指导 协调。组织事发地县人民政府或市直煤炭企业集团及煤矿企业采取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5。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煤矿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并适时向媒体公布、晋城市煤矿事故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详见附录8。2 4 4,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1,煤矿事故发生后 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并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需要,通知或请求有关专业救援机构、队伍增援。2,当县.市 区 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煤炭企业集团接到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先期的应急处置工作,3、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的级别、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集结到位后.下一级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应急指挥机构迅速与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进行衔接,共同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指挥协调事项.根据抢险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提出抢险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认真贯彻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指示,及时制订或修订科学施救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协调落实队伍、物资 经费.交通,医疗。通信,电力 自然灾害信息 社会动员和技术支持等各种保障措施,组织治安警戒、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等.4,参加抢险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抢险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行动内容,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 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组织专业人员加强灾区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积极组织各种应急保障等.5。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援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可能引发次生事故、或不具备救援条件无法实施抢险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抢险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救援专家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抢险救援的意见。由现场指挥部决定,影响重大的报市人民政府决定,4。5。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抢险救援以专业矿山救护队为主,其他救援人员为辅,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所有抢险救援工作地点均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份 风向、温度和监控工作环境等,保证工作地点和救援人员安全,4.6.信息发布。依据 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实施办法、现场指挥部及新闻宣传组组织和管理新闻报道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和正面引导,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4 7.应急结束。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上级人民政府确认和批准 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