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 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优质水资源少.目前 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 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 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 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 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 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 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 有计划推进 三,主要措施,一.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 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 二,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 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四 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 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市政,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 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 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