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 23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 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优质水资源少。目前 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 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 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推进 三、主要措施,一 结合市政 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二。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 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 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四,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市政、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落实项目建设 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四 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