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各市 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 优质水资源少.目前、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 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推进 三,主要措施.一、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 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二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 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 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 四 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 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市政,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 四 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