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各市 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 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优质水资源少。目前,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 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 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推进、三.主要措施、一,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 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二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 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四,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 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四 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 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市政 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