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 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 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 优质水资源少,目前。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 按照优水优用 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 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 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推进、三.主要措施、一,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 二、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规划 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四,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 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 2002,四,组织保障,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市政,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营造舆论氛围 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