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优质水资源少 目前、城市公共用水中 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 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 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 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 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 有计划推进、三,主要措施、一、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二、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 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四,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 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 市政.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 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