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人口总量大,水环境污染负荷重.优质水资源少,目前 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 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 供水方便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 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 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 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 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 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 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推进 三,主要措施,一、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 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二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 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 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 四,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 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 T,18920、2002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绿化、市政,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 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 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 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