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勘察设计市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行为 深化诚信体系建设 提高行业管理实效,促进勘察设计工作质量,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市政府,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含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勘察设计企业遵规守信,市场行为,成果质量等实际情况,将企业分为A、B、C D四类,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实施。第四条.A类企业是指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业绩、成果质量优秀.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企业.B类企业是指基本做到遵规守信、市场行为较规范、成果质量较好的企业。C类企业是指在遵规守信,市场行为等方面有不良表现.或成果质量较差的企业。D类企业是指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等处理的企业,第五条。企业分类考核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日常管理 执法检查、评比考核.成果审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途径。第六条,A类企业每两年集中审核公布一次、由企业对照A类企业标准 准备相关材料 向被委托的审核机构提出申请,审核机构根据各类管理数据及现场抽查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并汇总初审意见,报市建委批准和公布、A类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两年,第七条 A类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严格遵守国家,省 市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自觉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无不良市场行为或不在被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期限内,2、勘察,设计成果均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审查中未发生违反强制性条文超过一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情况。3。已申领诚信手册.内容填写完整、能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各种业绩 统计数据等及时填报或更新.并与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工作正常对接.4 无因企业行为或工作质量导致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情况,5.内部管理规范 具有完备的诚信履约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责任追究制度 有应急事故处理预案。6,合同签订规范 及时到主管部门备案.严格履行合同,无因本方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7、加入行业协会组织、遵守行业自律 积极履行义务,参加活动,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第八条 A类企业遵循好中选优的原则.还应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数据全面完备、运转正常.2.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取得良好业绩、在行业里具有较强影响力,3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化工作。社会效益显著。4,注重人才培养和人员执业管理,有完备的人才计划和激励制度。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具有自主创新能力 拥有核心竞争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有大师级人才.全面复合型人才,行业技术权威.科技带头人等,5,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新工艺等四新技术.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筑、生态低碳环保方面有突出贡献 取得一定业绩。6、获得相关奖励或称号。7.符合其他较优秀条件。第九条 C D类企业的认定。是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不良市场行为或产生的后果,及时进行认定。公布.公布后最长有效期一年、第十条,企业具有以下任意一项,即被认定为C类企业。1、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或市场行为检查。抽查中受到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2。存在原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勘察、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之一行为 3 被投诉.举报或曝光,经查实 造成一定不良后果.4,在各类申报,备案中提供虚假材料,5.发生一般质量 安全责任事故 6.成果质量较差,上一年度审查排名为后三名、或两次及以上因成果质量被通报批评,7。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情节较轻.第十一条、企业具有以下任意一项,即被认定为D类企业。1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 一年内两次及以上被确定为C类企业,或在整改期内又发生第十条任一项情形.4、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后果严重,第十二条、对A类企业采取以下、绿色通道.管理措施,1、公布名单,颁发证书。2.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应急勘察,设计企业库,择优选择入库.优先推荐参加政府或国有控股投资重大项目等建设.并将企业分类结果作为综合评审条件之一.3.办理初步设计审查,合同备案.或进省审核。成果审查,抗震审查,节能审查,资质资格申报或变更、出省证明.诚信手册等各类手续时.简化办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4。市场检查时、可实行免检,5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评选。市级权限优先评选,6、其它管理措施、第十三条,C类企业一经认定,公布.对其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在诚信手册上作不良记录,2.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办理合同备案。或进省核验、暂停开具诚信证明。3,列为重点监管和市场检查对象、增加对其资质、成果质量和市场行为的检查频次.4.认定后一年内不能申报评优。评先。5,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或培训 6.严格审查其各类手续,7,其它管理措施,第十四条、D类企业一经认定.公布,对其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在诚信手册上作不良记录,2 限期6个月内整改,在整改期内暂扣其诚信手册 出图专用章、暂停办理合同备案,暂停受理成果审查,暂停开具诚信证明 3。外地企业列入D类的。暂停办理其在南京勘察设计市场任何手续 将其不良行为函告其工商注册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4。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罚,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处罚,5,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性约谈,6,其它管理措施.第十五条,A类企业在有效期内如发生第十、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被认定核实后。及时撤销A类 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C或D类。B类企业不专门认定 公布。A.C。D类以外的企业均属于B类.C,D类企业整改合格后,及时撤销或更改认定,各类企业数量不作人为规定,分类结果及时公布并上报 第十六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并工商注册的 可参照本市企业管理。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