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危旧房包括危房和旧房.危房是指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8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或1980年后建成投入使用但破损严重的房屋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然保留农村建制 居住及配套设施落后的居住村落、第三条,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以区为主,科学规划,依法进行.成片改造,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工作、各区政府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财政,审计 公安.信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依法办理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的项目审批手续和对投资进行管理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对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进行审核,提供相关地籍资料、组织实施项目用地供应.办理有关用地手续、三、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对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四、规划部门负责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片区规划的组织编制,依法确定项目规划条件,办理有关规划手续、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依法对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公安部门、信访部门依法协助配合做好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中的社会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七.监察部门负责依法对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第五条,国有土地上的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与补偿按照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集体土地上的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各区应当在深入调查摸底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10月底前拟定下一年度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计划建议项目 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报送市政府,第七条,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应当纳入市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住房保障计划和住房建设计划.第八条。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责任书,下达年度计划任务,并将其纳入对各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第九条,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成片改造的原则 以现有用地范围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路网结构等情况 合理整合周边土地资源。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落实集体农用地转用指标、第十条、在符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 合理确定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的日照标准,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量,退界等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并可通过适当提高项目建设容积率等措施、力求达到项目平衡.第十一条 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用于支持各区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对各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考核情况拨付补助资金.第十二条、各区应当组织对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方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实行区别对待.一村一策。具体方案中应当明确政策支持、规划要求 征收补偿及安置、资金平衡等事项、第十三条、各级各部门在办理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手续等相关工作中,应当建立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办理 第十四条,因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个人住宅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依法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因危旧房,城中村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依法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十五条、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后的小区应当依法实施物业管理 建立长效机制,第十六条,未列入统一改造范围的危房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改造申请。经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后、可依法自行改造.第十七条,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金坛市 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颁发的 常州市市区危旧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发、2002,72号.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