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指南 DB1403/T 2-2020
  • 山西省供水单位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4-2020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 2018年
  • 山西省养老机构中医保健服务规范 DB14/T 2144-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要求 DB14/T 2145-2020
  • 晋城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 DB1405/T 002-2020
  • 晋城市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 DB1405/T 003-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常见慢性病管理规范 DB14/T 2142-2020
  • 山西省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DB14/T 2166-2020
  • 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要求 DB1403/T 1-2020
第三章 协办单位职责第十八条。协办单位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重大活动所承担项目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第十九条、协办单位应当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档案专业培训和档案协调工作 按照档案专业要求,妥善管理活动期间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第二十条.协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列入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各种原始记录向主办单位移交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