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哈政发法字 2003、24号,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城市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畅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二、驾驶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等车辆的驾驶员和前排座位乘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三.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驾驶报废.无牌证或者伪造.挪用牌证以及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二.闯红灯、逆向行驶,骑压车道分界线或者中心虚实线行驶,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三,无驾驶证.酒后驾驶车辆.或者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者饮酒的人员驾驶,四、驾驶机动车途中受阻,不在本车道内依次排列等候.穿插,超越排列等候的车辆或者驶入非机动车道。五,货运机动车超载.超长 超高.超宽行驶,六,客运机动车超员载人或者有意低速行驶,七。穿插、超越警车护卫车队 八 驾驶机动车时使用移动电话或者查阅寻呼机信息、九,在市区鸣喇叭,十.在禁止停车区标线或者人行横道线内停车。四 农用运输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残疾人代步专用机动车驾驶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每日6时至21时 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外地号牌摩托车.含县,市 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二,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 在货物上乘人。三、非法从事营业性运输 五 在本市连续行驶一个月以上的外地号牌机动车。含县。市,及单位不在本市的农垦系统号牌车辆,以及外籍驾驶员连续驾驶本市车辆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和驾驶员登记 六.警用车辆在追缉逃犯或者赶赴涉枪。火灾,严重暴力案件,交通事故现场时,可使用警灯,警报器,七、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使用警报器,八,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停车。不准乱停,乱放、九,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划有人行横道线100米范围内或者设有人行过街天桥 地下通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十 禁止畜力车在市区道路通行,禁止人力三轮车.手推车在市区一.二类道路行驶,十一、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准有下列行为,一 在机动车道行驶.二。截头猛拐。三,绕行通过路口,四,横穿双向划有四条以上的机动车道,五 途中车闸失效时骑行,六。闯红灯。十二,乘车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除抢救伤员等特殊情况外在车行道上拦车、二。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明知机动车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者饮酒驾驶车辆继续乘车,四、在道路上乘车从机动车左侧车门上.下车、十三。经批准在道路上设置的早、晚市场 摊区,应当在7时前和19时后经营 不准在距离道路交叉路口15米内设置市场摊区,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从事配货、理货,洗车。修理.销售或者堆放物品等活动、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在道路上从事宣传,表演等活动,三。擅自设置.移动,拆除或者毁坏交通设施.四.擅自占用道路私设停车场点 五。未经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挖掘道路 六,在机动车道净空内设置广告 横幅、七.在道路两侧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颜色及样式相类似的灯具,牌匾 八,经批准在道路两侧设立的广告未与道路平行,十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章行为时.可采用录相.照相等方法获取证据,十六,对发生交通违章行为的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粘贴。邮递交通违章通知书.登报公告等方法,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所需费用由交通违章行为人承担,十七 被粘贴机动车违章停放通知单或者被告知被电子曝光的违章车辆、其所有人应当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违章驾驶人员.对拒不协助确认违章驾驶人员的,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十八.对未按规定时限接受处理的交通违章行为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锁止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和机动车辆档案。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应当立即解除档案锁止、十九。交通民警执行公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法规 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交通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十、党政机关 公检法机关,驻哈解放军,武警驾驶员应当模范遵守交通管理有关规定、服从交通民警管理。二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 规章的规定处罚.二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