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哈政发法字。2003,24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城市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现就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均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二,驾驶轿车。吉普车 面包车 微型车等车辆的驾驶员和前排座位乘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三.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驾驶报废.无牌证或者伪造,挪用牌证以及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二。闯红灯。逆向行驶。骑压车道分界线或者中心虚实线行驶,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三、无驾驶证.酒后驾驶车辆,或者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者饮酒的人员驾驶,四。驾驶机动车途中受阻。不在本车道内依次排列等候、穿插 超越排列等候的车辆或者驶入非机动车道。五。货运机动车超载,超长.超高 超宽行驶 六,客运机动车超员载人或者有意低速行驶。七,穿插.超越警车护卫车队.八 驾驶机动车时使用移动电话或者查阅寻呼机信息 九,在市区鸣喇叭.十,在禁止停车区标线或者人行横道线内停车,四,农用运输车。人力三轮车 摩托车 残疾人代步专用机动车驾驶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 每日6时至21时.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外地号牌摩托车,含县、市,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二,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 在货物上乘人.三。非法从事营业性运输,五,在本市连续行驶一个月以上的外地号牌机动车,含县、市 及单位不在本市的农垦系统号牌车辆 以及外籍驾驶员连续驾驶本市车辆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和驾驶员登记.六、警用车辆在追缉逃犯或者赶赴涉枪。火灾。严重暴力案件。交通事故现场时,可使用警灯,警报器,七 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八,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停车,不准乱停,乱放,九、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划有人行横道线100米范围内或者设有人行过街天桥 地下通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十,禁止畜力车在市区道路通行 禁止人力三轮车,手推车在市区一 二类道路行驶 十一 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在机动车道行驶,二,截头猛拐 三,绕行通过路口.四、横穿双向划有四条以上的机动车道、五。途中车闸失效时骑行 六 闯红灯,十二,乘车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除抢救伤员等特殊情况外在车行道上拦车 二,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明知机动车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者饮酒驾驶车辆继续乘车、四,在道路上乘车从机动车左侧车门上,下车,十三、经批准在道路上设置的早。晚市场、摊区,应当在7时前和19时后经营。不准在距离道路交叉路口15米内设置市场摊区.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 在道路上从事配货,理货 洗车。修理、销售或者堆放物品等活动,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道路上从事宣传,表演等活动,三、擅自设置.移动,拆除或者毁坏交通设施 四,擅自占用道路私设停车场点,五,未经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挖掘道路.六、在机动车道净空内设置广告,横幅,七、在道路两侧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颜色及样式相类似的灯具、牌匾 八.经批准在道路两侧设立的广告未与道路平行、十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章行为时,可采用录相,照相等方法获取证据,十六,对发生交通违章行为的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粘贴 邮递交通违章通知书.登报公告等方法.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所需费用由交通违章行为人承担.十七、被粘贴机动车违章停放通知单或者被告知被电子曝光的违章车辆.其所有人应当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违章驾驶人员,对拒不协助确认违章驾驶人员的,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十八.对未按规定时限接受处理的交通违章行为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锁止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和机动车辆档案 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应当立即解除档案锁止、十九、交通民警执行公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交通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驻哈解放军 武警驾驶员应当模范遵守交通管理有关规定.服从交通民警管理、二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二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