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哈政发法字 2003 24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城市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二、驾驶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等车辆的驾驶员和前排座位乘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三 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驾驶报废 无牌证或者伪造。挪用牌证以及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二,闯红灯。逆向行驶、骑压车道分界线或者中心虚实线行驶 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三.无驾驶证.酒后驾驶车辆。或者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者饮酒的人员驾驶 四、驾驶机动车途中受阻 不在本车道内依次排列等候,穿插 超越排列等候的车辆或者驶入非机动车道.五,货运机动车超载,超长 超高。超宽行驶,六 客运机动车超员载人或者有意低速行驶,七,穿插、超越警车护卫车队,八。驾驶机动车时使用移动电话或者查阅寻呼机信息 九.在市区鸣喇叭 十 在禁止停车区标线或者人行横道线内停车,四。农用运输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残疾人代步专用机动车驾驶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每日6时至21时.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外地号牌摩托车、含县 市,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二、三轮农用运输车 拖拉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 在货物上乘人、三.非法从事营业性运输.五,在本市连续行驶一个月以上的外地号牌机动车、含县 市。及单位不在本市的农垦系统号牌车辆。以及外籍驾驶员连续驾驶本市车辆一个月以上的 应当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和驾驶员登记,六。警用车辆在追缉逃犯或者赶赴涉枪.火灾.严重暴力案件 交通事故现场时、可使用警灯。警报器.七.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使用警报器、八、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停车 不准乱停,乱放 九,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划有人行横道线100米范围内或者设有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 应当走人行横道 人行过街天桥 地下通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十,禁止畜力车在市区道路通行 禁止人力三轮车。手推车在市区一,二类道路行驶,十一,骑自行车 人力三轮车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机动车道行驶、二,截头猛拐。三。绕行通过路口,四、横穿双向划有四条以上的机动车道。五、途中车闸失效时骑行,六,闯红灯.十二。乘车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 除抢救伤员等特殊情况外在车行道上拦车.二、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明知机动车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者饮酒驾驶车辆继续乘车.四,在道路上乘车从机动车左侧车门上。下车 十三、经批准在道路上设置的早,晚市场,摊区,应当在7时前和19时后经营,不准在距离道路交叉路口15米内设置市场摊区,十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从事配货。理货.洗车.修理。销售或者堆放物品等活动,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道路上从事宣传,表演等活动.三.擅自设置。移动 拆除或者毁坏交通设施。四。擅自占用道路私设停车场点 五 未经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挖掘道路、六、在机动车道净空内设置广告.横幅,七。在道路两侧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颜色及样式相类似的灯具、牌匾、八。经批准在道路两侧设立的广告未与道路平行、十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章行为时、可采用录相、照相等方法获取证据 十六 对发生交通违章行为的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粘贴。邮递交通违章通知书。登报公告等方法、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所需费用由交通违章行为人承担.十七,被粘贴机动车违章停放通知单或者被告知被电子曝光的违章车辆,其所有人应当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违章驾驶人员.对拒不协助确认违章驾驶人员的、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八、对未按规定时限接受处理的交通违章行为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锁止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和机动车辆档案,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应当立即解除档案锁止,十九。交通民警执行公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交通民警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十、党政机关 公检法机关,驻哈解放军、武警驾驶员应当模范遵守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服从交通民警管理、二十一。对违反本,通告 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二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