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 验线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城乡规划建设具体实施的有效保障,为体现规划的严肃和严谨,加大对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和控制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城乡规划局作为市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部门 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好放线,验线工作,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建设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出具符合要求的放线成果 验线管理分为两步实施、规划放线成果验线及工程基础。0,00规划核实、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具有资质并经考核确认的测绘单位实施 第六条 对承担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工作的测绘单位考核办法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制定并实施。第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完毕,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委托具备规划放线资质和能力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放线、第八条.测绘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内容 严格按照测绘技术规范和规定于3日内进行放线,出具,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报告,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报告 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放线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附图内容相符的项目.建设单位方可进入下阶段施工、建设工程放线结果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内容不符的项目,必须经市城乡规划局核准或纠正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基础,0 00,地下管线隐蔽工程覆土前,应及时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核实,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局在接到申请人规划验线核实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验线核实 同期验线核实10栋以上的.每超过5栋增加1个工作日,包括建设工程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建筑间距及退让距离等。第十二条.根据现场核验结果.对验线核实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验线核实通知书 对验线核实不合格的,通知建设单位,个人.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第十三条.对擅自放线.逾期提供测绘成果或提供与实际不符测绘成果的测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将根据有关规定 纳入测绘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内容、情节严重的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依法进行处罚.第十四条、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规划部门验线而擅自进行基础开挖的建设单位,由市城乡规划局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擅自进行基础开挖的建设单位 由市综合执法和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相关内容由鹤岗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