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和1999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1999年是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进程、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具有重要意义.1999年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为依据,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使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现就进一步做好1999年的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 要把政府立法工作同党的改革。发展 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服从并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大局。一是政府立法工作安排要同省委 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相统一 把保障改革,发展 稳定所需要的用法规,规章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法重点、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二是政府立法进程要同改革,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对有关立法项目涉及的体制和方针政策已经确定.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的。要抓紧起草,争取尽快出台、三是要把每个立法项目放在全局上认真研究、论证,使其实质内容体现国家的有关改革决策 注意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协调 配套。四是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是指导性的.在执行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省委 省政府新的决策及时调整,二,政府立法工作要从基本省情出发。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发展是硬道理。富民强省、的思想,制定有利于发展我省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省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与进步的法规、规章、三.有关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立法项目要体现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原则、科学地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把企业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机构改革确定的部门职权划分、规定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做到权责一致,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 四.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充分反映民意.合理调整集中与分散 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要把着眼点放在是不是有利于改革、发展 稳定,是不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不是有利于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而不是立一个法、多一个机构,多一遍手续。多一项收费 要避免通过立法强化部门的权力,政府立法工作要实行立法工作者 实际工作者。专家相结合.又要始终注意倾听群众意见.要加强对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审查中的协调工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并密切配合政府立法工作、有原则性的不同意见 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本级政府领导决定,五、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要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省会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自治县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应当在政府审议工作阶段征求省政府意见 六,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确保立法质量、法规,规章草案要备而不繁 条文要明确 具体,有可操作性、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实施性立法不要贪大求全,不要照抄照搬法律,行政法规条文.对法律。行政法规较为原则.较为宏观。自由裁量权较大的内容.应视具体情况加以细化。减少随意性、七。要加强对政府规章的解释,清理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力求从制度上解决、依法打架,的问题,省政府1999年立法工作安排,第一部分,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拟由省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4件。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省劳动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省劳动厅.森林管理条例 修订、省林业厅。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省土地局.消防条例,省公安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条例,省卫生厅.航道管理条例,省航运局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条例,修订,省建委 学校周边环境保护条例,省教委。计量条例,省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省广播电视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条例.省档案局、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办法、修订,省民政厅,清真饮食业管理条例、省民委.二,拟由省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15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修订.省计生委.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管理规定,修订,省残联、美术品市场管理规定.省文化厅 性病艾滋病防治规定、省卫生厅.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规定。修订。省军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省编委办。拍卖管理办法。省贸易厅,煤炭管理规定。省煤管局、制止虚假标价行为管理办法.省物价局,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省劳动厅.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省环保局,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省地矿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建委。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省建材局,农药管理办法.省农牧渔业厅,第二部分.调研论证的预备项目.一,调研论证预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4件。五大连池火山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省地矿厅 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修订,省物价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条例、省物价局 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修订、省财政厅、商品交易市场条例,省工商局、林地管理条例、省林业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条例、省畜牧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条例,省水产局,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省建委。测绘市场管理条例.省测绘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局.文化市场条例.修订、省文化厅、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省体委,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修订,省计生委.二 调研论证预备的政府规章草案。19件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省环保局.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建委、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省气象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实施办法,省地震局,保安服务业管理规定,省公安厅,文物勘察管理规定,省文化厅、殡葬管理规定 修订 省民政厅 文物市场管理规定 省文化厅,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省卫生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省劳动厅,商品房计量管理办法。省技术监督局,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实施细则,省审计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规定 省国资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省医药局 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省体委,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省司法厅.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省计委 经贸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省经贸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省建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