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 验线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城乡规划建设具体实施的有效保障、为体现规划的严肃和严谨,加大对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和控制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城乡规划局作为市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好放线、验线工作,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道路.管线和其他建设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出具符合要求的放线成果.验线管理分为两步实施,规划放线成果验线及工程基础,0.00规划核实。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具有资质并经考核确认的测绘单位实施,第六条 对承担建设工程放线 验线工作的测绘单位考核办法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制定并实施.第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完毕 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委托具备规划放线资质和能力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放线,第八条 测绘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内容。严格按照测绘技术规范和规定于3日内进行放线.出具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报告,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报告.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放线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内容相符的项目、建设单位方可进入下阶段施工。建设工程放线结果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内容不符的项目,必须经市城乡规划局核准或纠正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基础.0 00、地下管线隐蔽工程覆土前。应及时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核实。第十一条,市城乡规划局在接到申请人规划验线核实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验线核实。同期验线核实10栋以上的,每超过5栋增加1个工作日 包括建设工程的平面位置.尺寸 标高,建筑间距及退让距离等,第十二条 根据现场核验结果,对验线核实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验线核实通知书。对验线核实不合格的。通知建设单位。个人,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第十三条,对擅自放线.逾期提供测绘成果或提供与实际不符测绘成果的测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测绘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内容 情节严重的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依法进行处罚。第十四条.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未经规划部门验线而擅自进行基础开挖的建设单位 由市城乡规划局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擅自进行基础开挖的建设单位 由市综合执法和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相关内容由鹤岗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