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 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 一.依法依规 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 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 量化考核、奖惩结合,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 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区人民政府,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 考核组织实施 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自查自评,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二.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 查阅台账,抽查项目 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汇总审核.考核结束后 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 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 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 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