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 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 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广泛参与 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量化考核,奖惩结合,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二 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 宣传发动,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考核组织实施 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自查自评 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 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二、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 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 采取听取汇报 查阅台账、抽查项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汇总审核、考核结束后。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 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 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 市委.八,九,十项规定 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