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量化考核.奖惩结合、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 二 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 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考核组织实施.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自查自评、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 二.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项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 汇总审核,考核结束后。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 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四,考核结果的运用.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 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不得瞒报 虚报、对台账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