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 考评原则。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 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 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量化考核 奖惩结合,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 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区人民政府。二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 三 考核组织实施.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自查自评、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 二,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项目 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汇总审核 考核结束后。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 80分为合格。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 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 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 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