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 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 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 一.依法依规 突出重点 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 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量化考核、奖惩结合 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 考核对象,各区人民政府。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考核组织实施、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自查自评。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二,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 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项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汇总审核、考核结束后。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 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 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