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 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一 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量化考核 奖惩结合 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二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 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考核组织实施。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 自查自评,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二 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项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 汇总审核,考核结束后 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四,考核结果的运用,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八 九。十项规定,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 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