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巩固查违工作成效 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 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 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 量化考核,奖惩结合、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区人民政府.二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考核组织实施。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自查自评。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 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 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二。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 抽查项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汇总审核、考核结束后 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 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 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 八、九,十项规定、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