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考核方案 为做好我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 巩固查违工作成效、推进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办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原则。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定考核标准和程序 以有效处置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防控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建立长效控违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等为重点、依法有序进行。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如实反映各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三.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将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量化考核、奖惩结合、根据考核标准确定的分值。每项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量化打分,对得分高。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得分低的予以通报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区人民政府。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考核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创新、查违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三.考核组织实施,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一 自查自评 每年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 各区人民政府对本部门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填写。鹤岗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各区政府考核评分表.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查违办督导考核组.二 考核方法,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项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三。汇总审核 考核结束后。市查违督导考核组将对各区人民政府进行评分、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四,考核结果的运用、本项考评100分为优秀、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本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单项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五,考核要求,一。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对台账不实 弄虚作假的,由市查违督导考核组组长对被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二,市查违督导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委 八.九。十项规定。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实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