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 并将该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统一布局、统筹安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监督实施。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工。临时工和季节工等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 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管理人员应当对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各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监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监察管理人员的素质。第七条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