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为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及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制定本政策,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规模制定研发投入分类标准、对研发投入达标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10。的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其承担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技项目 予以研发投入奖励.小巨人.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服务、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 三 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对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盘设立常年研发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研发中心 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20万元奖励 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对已建成的研究院,按照运营情况、经评审认定。每年予以20.50万元运营补助.四,支持创建国家 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对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 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每年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众创孵化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众创孵化机构予以5万元奖励,五、支持园区开展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盘政办发。2017,45号,精神,对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予以20万元支持。六 资助企业发明专利创造,企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每件予以补贴2000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每件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 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 予以适当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予以5万元,3万元奖励.七。资助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我市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对中心每年补贴经费最高可达50万元.对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八,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支持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采用股权激励。分红等方式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最高可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70 的股权,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团队,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前提下,有权在域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转化收益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归其所有,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计提依据、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工作.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企业 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予以贴息、最高补贴50万元 通过适当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增加创新型企业资本供给.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十,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向各经济区.产业园区派驻人才服务专员、建立人才落地,一站式.服务窗口.畅通引才绿色通道、为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盘政发。2015,48号、精神。吸引领军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来盘创业 行业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 市、县区,经济区 财政按1。1比例予以100万元创业补助,其中县区 经济区,补助部分先行拨付。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一事一议、原则,实施个性化支持政策 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