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 为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及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制定本政策,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规模制定研发投入分类标准,对研发投入达标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10。的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其承担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技项目。予以研发投入奖励、小巨人.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服务,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三.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对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盘设立常年研发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研发中心,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2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对已建成的研究院 按照运营情况,经评审认定、每年予以20,50万元运营补助,四,支持创建国家,省 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对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每年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众创孵化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众创孵化机构予以5万元奖励,五、支持园区开展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45号,精神,对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予以20万元支持,六.资助企业发明专利创造.企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每件予以补贴2000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每件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予以适当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分别一次性予以5万元.3万元奖励。七 资助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我市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 对中心每年补贴经费最高可达50万元、对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八。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支持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采用股权激励,分红等方式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 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最高可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70.的股权.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 成果完成人,团队,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前提下。有权在域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 转化收益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归其所有。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不作为计提依据、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工作 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企业,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予以贴息,最高补贴50万元.通过适当参股方式 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增加创新型企业资本供给 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十,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培育 向各经济区、产业园区派驻人才服务专员。建立人才落地 一站式、服务窗口 畅通引才绿色通道,为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盘政发,2015,48号 精神、吸引领军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来盘创业。行业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县区,经济区 财政按1、1比例予以100万元创业补助。其中县区、经济区.补助部分先行拨付。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按 一事一议 原则 实施个性化支持政策,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