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为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及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制定本政策,一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规模制定研发投入分类标准。对研发投入达标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10 的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 对其承担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技项目、予以研发投入奖励.小巨人.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二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服务.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三,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 对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盘设立常年研发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研发中心,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 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2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对已建成的研究院.按照运营情况。经评审认定。每年予以20,50万元运营补助、四.支持创建国家 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对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每年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众创孵化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众创孵化机构予以5万元奖励。五、支持园区开展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45号.精神,对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予以20万元支持、六、资助企业发明专利创造,企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每件予以补贴2000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每件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 予以适当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予以5万元.3万元奖励,七.资助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我市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对中心每年补贴经费最高可达50万元 对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八,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支持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采用股权激励。分红等方式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 团队,最高可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70,的股权、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团队,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前提下,有权在域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转化收益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归其所有,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计提依据 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工作.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企业、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最高补贴50万元 通过适当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增加创新型企业资本供给,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十,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向各经济区 产业园区派驻人才服务专员 建立人才落地.一站式、服务窗口.畅通引才绿色通道。为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盘政发.2015.48号 精神。吸引领军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来盘创业 行业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市 县区 经济区,财政按1,1比例予以100万元创业补助。其中县区 经济区,补助部分先行拨付,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一事一议.原则 实施个性化支持政策,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